除了“第二人生”(Second Life),网络上还有很多奇怪的虚拟世界,有人说是空虚的寄托,有人说是现实社会的缩影。新加坡《联合早报》发表文章表示,会不会是一种“取长补短”——取虚拟之长,补现实之短? 文章主要内容如下: 有一个这样的网上虚拟游戏Boot Leggers,教你怎样“学习”策划抢劫。你在游戏中是个头目,“需要”的时候可以召集人马组成抢劫小组,众人会根据你的指示行事,打抢银行。除了要有组织和策划能力,还得看本事和运气,万一刚好目标银行没什么钱在保险箱,就浪费时间和人力资源。 要“养活”你的手下,还得用现实中真的钱买“积分”维持“生计”。 没玩过的人觉得不可思议,除了游戏的道德问题,还质疑为何要花钱养一批虚拟人物?玩家说:“要不然这个网站怎样维持下去?” 网站要维持下去才可以有得玩,才有精神寄托。简单纯真的答案,可见有些人是想太多了。 这种需要花“真钱”玩的网络游戏/社区已经充斥网络世界,“第二人生”是佼佼者。在“第二人生”中你化身为另一个人物,不仅有朋友、工作、可以创业、有种种应酬,也可以逛街购物,甚至可以出国旅游住酒店——不过,也需要用“真钱”。 “第二人生”的居民可以通过虚拟世界里的货币Linden Dollar买卖,L$的US$兑换率大约是280:1。 有“第二人生”的人数已经接近1000万名,除了有越来越多知名品牌、银行业与媒体巨头在里面设置自己的虚拟机构外,据知马尔代夫和瑞典已经在这个虚拟世界设立了大使馆。 有些人觉得无聊,现实生活已经钱不够用,忙得透不过气,还在虚无缥缈的世界里花钱,创造第二生命,第二人生? 其实认真想一想,不必上网,我们都有第二人生。 我们年少的时候都曾为一些不相干的事情/人物作出没有理由的举动,比如崇拜偶像,花很多时间讨论,花不少钱支持,还花很多精力为偶像而波动情绪。 这些在我们年少曾经“榨取”了我们不少生命精华的“第二人生”,不一定没有实际意义, 虽然偶像通常都不会成为你的朋友,但崇拜他们却是那么重要的成长过程。 就像现在的虚拟世界,把你在现实生活中的精神中心反转,让你在里头学习交际、做生意、赚钱等,是那个过程过瘾。一旦时机成熟,拿到现实生活中复制,未必不成功。 当然你得懂得分辨真伪好坏,在虚拟世界里打抢银行过过瘾无妨,移植到现实中就不必了。 我突然想起外甥女最近花了不少时间,相信也花了一些钱,为她的玩具熊买了不少衣服扮美美。有人说她浪费钱自己虚构“玩具熊人生”,她说看见玩具熊穿得漂亮,抱着也有满足感。 严格来说这也是第二人生,而如果这第二人生有着第一人生所缺乏的开心元素,或许我们都应该尝试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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