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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虚拟货币的现实危机

时间:2007-12-25 10:16:12  来源:网络  作者: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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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网络虚拟货币,是指一些网络公司为方便网民支付服务费用,推出的一种网上虚拟货币。以腾讯公司推出的Q币为例,Q币支付卡以实物卡方式销售,实物卡面值有10元、15元、30元,网民可在全国各地购买这种卡。

  1以自己多年的网络经验和对虚拟货币的些许研究发现虚拟货币的使用将会引发以下现实危机。

  1.1网络虚拟货币种类繁多,他们之间的汇率问题很难确定。

  不完全统计,目前市面流通的网络虚拟货币不下10种,盛大、腾讯以及门户网站网易、新浪、搜狐、百度等互联网巨头都推出了名称各异的虚拟货币,且绝大多数可用现实货币购买。虚拟货币不仅可以支付网上收费服务项目,有的还可支付手机短信费用,甚至在网上购买实物商品、为自己心中喜爱的超女投票。

  这些种类繁多的虚拟货币已具备货币雏形,急需建立虚拟货币的汇率,这里所说的汇率既包括虚拟货币之间的汇率,也包括虚拟货币与现实货币之间的汇率,我个人认为虚拟货币与现实货币之间的汇率其实是兑换率可由各种现实货币之间本有的汇率得以建立,但各种虚拟货币之间的汇率很难建立,因为各种虚拟货币所代表的价值是有各种虚拟发行商如网络游戏商所提供的服务衡量的,而这些服务之间是很难比较的,因为很大一部分服务是为满足使用者的精神生活的,这样就造成了虚拟货币之间的汇率很难确定。

  1.2虚拟货币的套现、回兑危机。

   早期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货币”需要通过现实货币购买,如1元人民币可以购买1Q币,1Q币可以兑换10000游戏币等,此外,由于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货币”与现实货币存在一定的“单向兑换”关系,如腾讯Q币与人民币的交换比例为1:1,Q币与游戏币的比例是1:10000,随着“虚拟货币”被越来越多的人认为有财产属性,因此,目前的游戏是否涉嫌“赌博”的争议也一直存在。

  虽然目前虚拟货币只能通过网上交易实现有限的现实货币兑换,但虚拟货币的使用范围正呈不断扩大的趋势

  1.3互联网虚拟货币的财产法律地位很难确定。

  QQ号被盗网络犯罪的隐蔽性和“低风险”正成为网络大盗猖獗的一个重要原因目前在我国法律对虚拟财产的保护还没有成文的规定。2006年11月互连网掀起了一波电脑病毒蔓延的狂潮。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数百万电脑用户被卷将进去,那只憨态可掬、颔首敬香的“熊猫”除而不尽,并盗取了大量游戏玩家的虚拟货币,使他们遭受了损失,可他们很难去得到补偿,这主要是因为这种虚拟财产很难确定,他们的法律地位很弱。

  1.4互联网虚拟货币的夸大发行会造成通货膨胀。

  国内互联网每年几十亿元的虚拟货币市场已经规模初具。虚拟货币不存在磨损,近年来出现虚拟货币与现实货币交易的兑换平台,出售虚拟货币账号即可获得可观现实收益,所以专事游戏金币生产的专业玩家已经大批出现。而随着虚拟货币的不断产生和增多,缺乏货币退出机制的虚拟市场产生通货膨胀实属家常便饭。

  以主要运营棋牌类网络游戏的杭州边锋游戏公司(下称“边锋”)为例,2003年,边锋银子的地下交易价格为80元/百万两,一年之后已跌至50元/百万两,这对于以现实货币购买边锋银子的游戏玩家来说,相当于1元钱一年后变成了0.625元,缩水近40%。

  Q币等网络虚拟货币一旦与人民币可以兑换,其后果不堪设想。因为如果Q币等虚拟货币商家无限发行,势必会冲击我国的金融秩序。”但有不少人认为虚拟货币印发通货膨胀毫无道理。但我认为虚拟货币会引发通货膨胀,因为虚拟货币的发行会使现实货币如人民币增多。

  1.5互联网虚拟货币使虚拟经济过度背离实物经济。

  各种虚拟货币持有者如网络游戏玩家通过得到、使用、交换虚拟货币使各种网络运营商得到利润。这无疑将大大增加经济中的虚拟成分,但它们却直接代表实际资产并始终与它共存。

  以上我所论述的就是虚拟货币的5个现实危机,下面我将对这些危机提出自己的观点,尤其的解决办法,由于本人知识有限、对此研究有限,只能点到为止。

  2我认为应该是政府尤其是央行直接出面指定现阶段适宜的政策法规加以引导和规范将可以大大缓减这些危机。

  2.1中国人民银行将起草制定电子货币相关的管理办法,包括虚拟货币在内的电子货币将成为继电子支付后又一个监管重点,是《反洗钱法》的一个要点,如果利用网络游戏中虚拟货币进行洗钱的行为确实存在,并且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央行将对经营虚拟货币业务的机构实施反洗钱监管。

  2.2比较好而另人不怎么去担忧的事是目前Q币等虚拟货币只能直接单向流通,如Q币不能从腾讯公司兑换为人民币,这种互连网服务商内部使用的“提货凭证”,完全可以由厂商与用户之间通过和约来规定,国家只需要加强立法监管。可真实的情况越来越遭,间接使虚拟货币变现的途径已经层出不穷,看来要治理还有多下工夫,由于本人愚钝还没有想出好的方法,哈哈!

  2.3互联网虚拟货币的财产法律地位还需要通过政府的承认尤其是央行,而且需要反黑客技术的提升与网络道德的完善来巩固。我觉的更需要的是虚拟货币服务商的诚心质量,好的是目前在这方面还没出现什么问题,但真正要规避这个危机,这个应该在思量范围之内。

  2.4在现实社会的金融体系中,中央银行通过相应的黄金储备来对应货币流通的总量。也许,对付网络虚拟货币通货膨胀的最好办法,就是建立一个由政府与行业主要厂商认可的虚拟美元央行或者虚拟人民币央行,来统一运作和管理虚拟世界的货币发行体系。由于没有中央银行来调控,网络游戏中货币交易的通货膨胀率要比现实生活中严重得多,基于次,我觉的还是必须容入网络,在互连网上建立一个纯粹的网络央行来控制虚拟货币的发行量。

  2.5关于虚拟货币造成的虚拟经济问题值得社会各方的重视,因为他会直接动摇现有的经济模式,原有的经济规律可能作用于虚拟货币,同样虚拟货币可能作用于现有的经济规律.21世纪,虚拟经济发展的黄金时代,为适应新世纪的诸多变化,人类需要一种新秩序,使各国都能安全生存并发展,而不同的主权,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利益之间的相互碰撞与冲突,需要以一种更为全面的视角来审视和分析,而虚拟经济在人类提高技术的过程中,有效性会逐渐为人们所发现,我认为应该通过其强大的驱动作用补偿实体经济的不足,建立起更加完善的市场经济秩序。

  网络安全问题不仅仅需要通过密码学、反黑客技术的发展来实现,因为他们是不够的,更多的还需要通过法律来规范,通过道德来约束,这是我们互连网发展至今的一大缺口,亟待完善。有时候认为信息安全专业应该开在法学院,现在想来也不无道理。网络的发展速度不可想象,法律的完善应该紧跟步伐。我相信通过法律以及央行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互连网虚拟货币的春天终会到来,同时网络也是呈现出它本有的更为纯净的一面,毕竟我的网名是pure(半衰期)。我相信,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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